规范末端配送并非“一刀切”
最新修订的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其中,备受关注的就是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,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,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、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”,违者可能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。新规一出,大家都满怀期待,快递送货上门难的问题能彻底解决吗?
在快递服务环节中,末端配送一直是个难题。近年来,我国快递市场规模不断扩增,实现了从“年均百亿”到“月均百亿”的巨大跨越。快递末端服务作为产业链的重要一环,不断加快模式创新,持续强化科技赋能,为促进行业转型升级、改善用户体验感获得感发挥了积极作用。然而,在末端服务逐渐多元化的过程中,被人们诟病最多的仍是“不经同意放快递柜”“不送货上门”等。
新规背后的含义也很明确,突出了“未经用户同意”的概念。也就是说,是否将快递送货上门应该由收件人说了算,快递员不能擅自决定。可见,“一刀切”式送货上门不可取,多样化的配送服务才是提高用户收件体验的关键。
作为快递服务的主体,快递企业应主动承担主体责任,不能简单通过对快递员罚款来提升配送效率。要建立完善奖惩机制,对无视收件人配送需求、擅自将快件放至驿站或快递柜等行为进行惩罚;对按需完成配送的快递员给予奖励,从而调动更多快递员按需配送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为品牌赢得更多口碑和订单。要强化技术应用,从前端解决末端的一部分压力,如派前电联、智能语音提醒等。
快递企业还应进一步加强与电商平台的沟通协商,完善电商快递定价模式,建立与服务地域相适应的成本分担机制。目前,快递服务定价标准较为粗放,主要考虑重量、距离、时间等因素。快递企业要不断完善产品体系,提供多元化、差异化、精细化的快递服务。比如,在消费者下单时提供送货上门、放驿站或快递柜的配送选项,实现更精准双向选择的契约服务。
末端配送服务是行业直面用户、服务公众的窗口环节,也是行业服务生产、促进消费、畅通循环作用发挥的关键环节。相关部门要持续强化制度供给,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,依法纠治不正当竞争行为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,推动行业末端服务提质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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